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9-02 10:48:07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因地制宜的服务,“近水楼台”的物业最有先天优势。9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滕飞、副主任牛鸿飞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执行《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晓锋及住建局局长魏涛、社治委常务副主任张佳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走访永威迎宾府、万科天伦紫台二期和惠文鸣翠苑,检查《条例》落实情况,现场察看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情况,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社区两委负责同志、楼院居民沟通交谈,详细询问物业收费、环境卫生及垃圾分类、设施维护、小区文化和卫生站点设置运行等情况,深入了解物业小区服务、无主管楼院治理现状。目前,全区商品房、无主管楼院、小产权等各类已建成入住的住宅小区约270多个。区住建局主要对全区173个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物业公司卫生保洁、门卫值班、安全巡逻、绿化道路维护、公共设施维修、车辆停放管理等服务,依法责令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区委社治委指导全区65个无主管楼院健全党组织,建立“一核多元,融合共治”工作机制,楼院自管会(业委会)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楼院事务,形成了楼院居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实地检查后召开座谈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住建局局长魏涛、区委社治委常务副主任张佳分别围绕有物业公司小区和无主管楼院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与会的人大代表付广喜、李建军、孙正伟、王西炳、毛瑞贞、商国亮、朱建平、王玉仙等结合实地检查情况,对全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举措和成效给予肯定,并提出了“加强宣传,主动发挥小区内乡贤能人作用,探索建立红色物业,树立业主责权一致意识,加快成立业委会,加大公共收益、物业支出公开力度”“探索建立启用维修基金绿色通道,用于电梯等民生刚需设备的紧急维修”“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指导的同时做好服务,助力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等意见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牛鸿飞主持座谈会,围绕物业管理和《条例》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在物业管理中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发挥好组织指导作用,调动业主参与小区建设的积极性、监督物业服务公司依法依规高质量运营等建议。

座谈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滕飞指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贯彻《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构建了物业服务体系、培育了物业服务市场、拓展了物业服务领域,有力提升了物业管理水平。但由于我区城镇化建设相对较晚,物业管理工作还存在起步慢、基础弱、规模小等问题,一些制约物业管理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如物业管理模式落后、小区监管滞后、业委会作用发挥不够、业主参与度配合度不够高,物业费收缴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断,电梯和管道等设施设备老化、违规饲养动物出租房屋、垃圾乱堆、高空抛物等“操心事”“烦心事”还困扰着一些居民。这些与全面贯彻执行《条例》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滕飞主任强调,“小物业”牵动“大民生”。作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化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落实《条例》要求,做到职责明确、依法监管、责任落实。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普及,将《条例》中操作性强的“干货”梳理出来,加大对镇办、社区(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以及业委会成员、业主代表、楼栋长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让居民了解《条例》、了解物业,成为《条例》有效实施的推动者,使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物业管理。二要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政府要统筹谋划,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拧成一股绳,高效开展宣传教育、社区治理、协调议事、行业规范等工作,加快形成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高效协同的物业管理大格局。区住建局、社治委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对业委会的监管制度,制定物业公司观摩评比提升办法,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定期协调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好小区内环境差、乱停车、经营店铺扰民、占用消防通道、私搭乱建等问题,促进小区平安祥和、居民安居乐业。三要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区政府及住建部门和物业管理成员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发挥好监管和服务作用,深入调研,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的基础上,主动对接,精准施策、协助破解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物业纠纷多而杂,全靠监管、全走法律程序也不现实。要创新监管方式,对业主、物业公司的监管要双向发力,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构成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良性合作机制。四要创新实践,便民服务。要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对条件成熟的小区加快成立业委会,对条件不成熟的推荐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业主管理小组,推动业主自治水平不断提升。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要加大业务培训,指导业主和业委会正确行使职责权利。助力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创新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居民公约自治、邻里守望互助会机制,加快基础性设施的有机更新,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停车、消防、老幼保障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居宜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社会安全稳定,人民生活幸福美好”地良好状态,喜迎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晓锋表示,将全盘接受代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下一步的物业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完善居(村)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创新举措,因地制宜推动无主管楼院引入物业管理,加强资源统筹,强化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落细落到位,为辖区居民群众营造更加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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