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惠济法院邀请代表委员“零距离”见证执行现场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0-30 11:03:46 

“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通过这么近距离地见证法院的执行工作,我既感受到了强制执行的震撼,也体会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和不易,希望能将此类活动常态化,让更多的人了解执行、理解执行、尊重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监督,促进阳光、高效、规范执行,10月26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邀请惠济区政协委员、郑州轻工包装纸箱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学军见证一起执行案件强制腾房现场。

河南某设备租赁公司与某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某劳务公司支付河南某设备租赁公司租金、运费等共计233.6万余元。因判决生效后,某劳务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受理此案后,承办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某劳务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向其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始终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不履行。法官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有一套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的房产,便赶至上述房产所在地粘贴了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主动腾空上述房屋,并通过电话敦促该公司自动履行腾房义务。然而公告到期之后,被执行人仍未腾房。

于是,10月26日上午9:00,执行干警准时到达该房屋所在小区,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准备强制腾空这套房产。

为确保房屋顺利腾退,执行局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强制腾房预案。打开屋门后,执行干警按照原定计划和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强制腾房工作:一部分在外围维持现场秩序,隔离无关人员;其余干警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开始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搬运,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为后续评估、拍卖等工作做好准备。

法官,这钱确实还不上了,我们愿意搬,只是家里的大件物品等搬运还需要一定时间,恳请予以宽限。”强制腾房刚开始不久,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就赶到了执行现场,表示愿意自行腾空房屋。执行法官遂将这一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

随后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李某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并签下保证书,保证在一周的时间内自行腾空房屋。

“没想到执行工作这么繁琐,此次见证执行活动让我感受到了执行干警们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强制腾房现场,陈学军对惠济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充分履行职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也希望法院能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攻坚克难,用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下一步,惠济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定期邀请代表政协委员深入执行现场,参与见证执行工作,提升法院执行工作透明度,同时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