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惠济区新城街道融创龙府一期6号楼小区居民,现深受广场舞噪音扰民困扰,现将具体情况陈述如下:
1:小区6号楼和7号楼正中间(也就是我家正楼下)有一片空地,每天晚上8:40--10:00会有一群人在此跳广场舞,将所有窗户关闭仍被咚咚咚的音响鼓点吵得无法休息。现在孩子开学,我们第二天上班都因晚上无法早点休息深受其害!
2:曾给物业反映过,也打过110.物业给他们单独开了一间空置商铺让她们跳,她们嫌地方小。打110警察同志过来调解,当天晚上音量是调小了,第二天照旧恢复大音量。为了不浪费宝贵的警力资源,我也不好意思再麻烦警察同志。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广场舞噪音扰民,违反此法律规定,且经说服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可以处2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所以广场舞噪音扰民也属违法行为。
以上描述句句属实,恳请您依法处理。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