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政办〔2022〕4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
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1〕7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10号),加快各项纾困惠企举措落地落实,助推我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区情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1.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加大区级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资金投放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资金周转效率。结合实际,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重点用于帮扶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工局,各镇(街道)
2.推进减税政策落地。落实国家、省、市制度性和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扩大出口退税资金池和外贸贷规模,继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2年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从快从优从简,拓展服务渠道,完善“线上+线下”立体快捷办税体验,积极推行“互联网+便捷退税”服务,逐步实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3.持续实施涉企收费减免。贯彻落实郑州市关于“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按照“谁设立、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和地区核实处理乱收费、乱摊派及其他相关违规涉企收费问题,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继续巩固上级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二、强化金融服务
4.用好用活货币政策工具。协调辖区金融机构用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定向中期借贷便利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普惠口径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优化再贷款、再贴现限额分配,推广支小再贷款“先贷后借”模式,推动在惠济区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实现“量增价优”。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5.充分发挥基金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杠杆撬动作用和资源整合功能,以重大项目引入和中小企业培育为切入点,完善基金与产业政策及项目资源的衔接机制,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健全投资容错机制,调动政府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投资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发改委
6.推动融资奖补政策落实。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补贴政策,建立担保机构业务代偿补偿机制,对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的新增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补贴政策,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采取一年一还,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对银行按规定发放支持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LPR+150BP,其中: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向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7.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加强与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通过保费补贴、风险补偿政策完善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构建以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核心,专业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特色,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农委
8.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政银保企”对接,搭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信息互通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的融资服务。优化信保承保理赔条件,扩大中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保覆盖面,鼓励推广小微出口企业“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模式,扩大保单融资规模。丰富创新“好易贷”“科创贷”“微业贷”“补贴贷”等信用类金融产品,鼓励开发“专精特新贷”“产业链担保贷”等针对性信贷产品。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科工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9.发挥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利用郑州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入驻,构建惠济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产业链,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搭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信息互通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向中标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的融资服务。推进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创业投资大数据平台建设,归集创业投资企业、中小科创企业等数据信息,提供融资对接服务。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科工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财政局
10.鼓励企业直接融资。贯彻落实郑州市关于企业上市挂牌“千企展翼”计划,按照培育、改制、辅导、报审、挂牌、上市“六个一批”的工作思路,实施梯队培育和分类指导,安排区级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专项资金,加大上市挂牌政策扶持,有效促进我区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财政局
三、加大减本降负力度
11.切实减轻房租负担。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2.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支持有条件的物流企业,探索发展“一单制”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体系,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效率。鼓励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加快数字化终端设备普及应用。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13.强化环保统筹。持续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的A类企业、民生保障企业和绿色引领企业,实施豁免或降级管控。推动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为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及绿色化改造提供服务;按照有关规定简化中小企业项目环评管理。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
14.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实施千家企业“上云”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上云”,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中小企业,使更多中小企业“上云”。加快推进以5G基站为支撑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行动,确保商务楼宇、企业园区光纤网络全覆盖,持续推动降低中小企业宽带专线接入资费水平。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深度行,为中小企业提供智能化诊断服务。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四、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15.落实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见习补贴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16.支持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贯彻落实郑州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对参加规定学时要求培训经考核取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相关政策标准给予技能培训补贴。落实省、市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培训的中级工、高级工进行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7.着力化解人才供需矛盾。依托“郑州人才计划”,深入推进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数字人才引进培养,为全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落实“数字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数字产业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开展郑州市关于招才引智产业人才招聘系列活动,促进人才要素精准对接,积极帮助我区中小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开设中小企业线上线下招聘专场,每年不少于2场。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科工局、区财政局
五、加强主体培育
18.加快中小企业载体建设。围绕郑州市“3年新建小微园60个以上、聚集企业超万家”的目标,强力推进我区小微企业园建设,加强行业指导,健全配套体系,提升小微企业园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入园企业招引培育。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
19.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落实“三高”“四转”“专精特新”专项政策,健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持续抓好强链条、强体系、强基础、优环境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支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加大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力度。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财政局
20.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将研发经费投入情况作为申请各类项目、后补助资金、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对享受上年度省、市研发费用补助政策的企业,本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增量超出上年度50%的,按照上级补贴实际到位资金的60%给予一次性区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积极推进中试基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
21.支持企业升级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中小企业投资的补助政策,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
22.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依托郑州市优秀民营企业“综合素质提升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层次研修班、“创业创新成长班”等项目,加大对全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
六、助力中小企业扩大市场需求
23.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依托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鼓励辖区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线上线下各级展销会、博览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市级政策补贴标准对其场地租赁费、布展费进行申报补贴。推动小微企业拓展网上经营,引导互联网平台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服务费、支持线上经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产品销往“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重点区域的企业,实施运费补贴。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商务局
24.全力扩内需,促消费。积极组织参加郑州消费促进月活动,围绕汽车、百货、餐饮、家电、家居、电商等重点领域,推出一系列惠企利民措施。提振文旅餐饮服务消费,持续做好我区文化旅游市场宣传,配合上级部门持续开展“河南人游河南”活动,活跃文化旅游市场,促进文化旅游消费。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25.提高价格评审优惠比例。支持中小微企业产品进入全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条。严格执行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政府采购评审。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工局
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26.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做好拖欠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强化源头管理,严防新增拖欠。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27.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资金。加快政府财政资金下达拨付,对直接用于企业、产业、项目的各类奖补等专项资金,加快下达支付进度。加快推进“亲清在线”平台建设,打通财政预算执行系统,实现财政补贴资金在线兑付。依托“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惠企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采取通报、纳入考核等措施督促落实。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工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镇(街道)
八、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帮扶工作
28.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各自研究制定落实计划,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深,同时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帮扶中小企业合力。
责任单位: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9.常态化开展企业帮扶。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健全定期走访服务企业机制,积极帮助解决政策、资金、要素保障等方面问题,实现问题协调、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公益培训提升中小企业合规水平。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红黑名单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失信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修复,培育一批征信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征信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司法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发改委
30.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环节简化,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改革,积极落实“标准地”制度,做好水、电、气、暖、数据等要素保障,切实提升审批效能。加强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依法建立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对小微企业轻微违法问题,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环境。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惠济区遵照执行;与原有政策冲突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