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惠济区已确定的区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通告如下:
1.郑州市惠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郑州市惠济区教育局
3.郑州市惠济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4.郑州市惠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5.郑州市惠济区民政局
6.郑州市惠济区司法局
7.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
8.郑州市惠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
10.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
11.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郑州市惠济区交通运输局
13.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14.郑州市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15.郑州市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
16.郑州市惠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17.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8.郑州市惠济区应急管理局
19.郑州市惠济区审计局
20.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1.郑州市惠济区统计局
22.郑州市惠济区医疗保障局
2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4.中共郑州市惠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5.郑州市惠济区残疾人联合会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法定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惠政通〔2019〕2号)废止。
特此通告。
2022年 6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