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四届惠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5-22 09:11:55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做好第四届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现就实施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制造业、建筑和服务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9年 5 月21日至5月29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惠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2、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运行3年以上,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主要经济和质量指标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3、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产品连续3年经市级以上(含市级)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4、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茅,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5、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高新技术和服务行业知名品牌、河南省名优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等称号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6、获得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三、评审标准

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卓越效绩评价准则(GB/T19580)。

四、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报。凡符合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向惠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申报。

2、受理。惠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受理结果,并提交至相关专家评审组。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秘书处将相关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19001)、《卓越效绩评价准则》(GB/19580)要求负责组织评审。

4、审定表彰。对获得区长质量奖的单位,由惠济区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区长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第四届惠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的公告》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发布,相关部门、企业可到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领取《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电子版填报。

联系单位:惠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贾彦梅    电话: 13607649608     

邮      箱:huijizhiliang@163.com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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