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济区信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8-31 11:27:38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1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信访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26年2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惠济区信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直面问题、深挖根源。党组深刻认识到,此前存在的政治生活流于形式、工作总结照搬照抄、意识形态培训缺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根源在于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担当不足、制度执行不严。为此,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党组专题会议和2次整改推进会,对2022年以来未研究的党建工作、未组织的学习内容、未部署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逐项整改学习,目前,各项补课和专项整改正按计划推进,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信访局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二)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四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的问题,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检验。本人态度鲜明: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整改

在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惠济区信访局于2026年2月6日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全面动员部署。会上,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班子成员逐条逐项学习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会议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局上下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链条

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究制订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闭环管理机制。明确要求实行台账动态管理,每周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对已完成事项严格验收,对未完成事项持续跟踪督办。对于财务制度不规范、采购流程缺失等长期存在的问题,责成分管领导牵头修订完善了《文印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内控规章,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3、聚焦突出问题,推动标本兼治

区信访局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力求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区信访局主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6年以来已组织6次党组会议开展学习研讨,确保上级精神入脑入心。

在提升信访业务质效方面:针对“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落实乏力、案件办理不规范等问题,推动建立了案件办理看板管理和“双审双核”机制,今年以来共召开研判会议20次,推动化解案件117起,有效遏制了赴京走访上升势头。

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区信访局相关科室修订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区信访局党组书记亲自审核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见人见事,杜绝“辣味”不足。

4、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

整改过程中,区信访局坚持把巡察整改置于干部群众监督之下。对于党费补缴、责任分工调整等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求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完成率为100%。巡察整改过程中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检查)1次(业务规范化排查及案件评查),建立完善制度(包括《办信工作制度》《网上信访工作制度》《“四应四不”问题被督办追责管理办法》《组织生活会制度》《年度“三会一课”计划表》)等5项制度。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足,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仍需用心用情用力方面

1.对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够。一是党组会议研究不深入。党组会未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的制订工作,仅在班子会就方案的制订完善提了要求,未就具体措施进行深入讨论、商议。

整改措施:针对“党组会议研究不深入”问题,党组立行立改:召开专题党组会,逐项研究整改方案的具体措施,深入讨论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摒弃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研究的做法,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6年2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的制订工作,并就具体整改措施进行深入讨论、商议。认真对标对表,做好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同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升党组责任意识。

2.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措施:高度重视,立即整改。今后巡察整改时,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6年5月15日、7月2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3.资料报送不完整,整改情况无法认定。信访局党组针对四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25个,仅提供一个问题的整改佐证材料。

整改措施:针对四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25个立即收集相关材料。各科室配合提供完善问题整改佐证材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25个反馈问题逐一补全整改佐证材料,明确责任人、时限,确保资料完整。

(二)反馈问题: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的不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仍需善学善悟善行方面

4.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一是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第一议题”学习研讨不深入。2022年召开党组会议8次,均未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23年召开党组会议17次,落实“第一议题”学习4次;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11次,落实“第一议题”学习5次;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15次,落实“第一议题”学习8次,交流研讨仅2次,研讨与本领域工作职责结合不紧密。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明确每次党组会必须将“第一议题”学习列为固定议程,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上有领学、会后有贯彻,确保理论学习常态化、规范化。二是深化交流研讨,推动学用转化。紧密围绕本领域职责使命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班子成员逐人谈认识体会、找差距不足、定改进举措,形成“学习—研讨—部署”完整闭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6年已召开6次党组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并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时,结合信访工作职责开展研讨交流;二是重视政治理论武装。认真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和结合实际深入研讨交流,不走形式,确保学习研讨实效。

5.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有缺项,季度分析研判会未梳理本领域风险点。如2023年、2024年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第四季度分析研判会未梳理本领域风险点。

整改措施:立即组织补训,于本季度内举办覆盖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本领域意识形态风险识别与防控,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严格规范季度分析研判会流程,明确每次研判会必须结合本领域职责、信访业务特点及当前社会热点,逐一梳理潜在风险点,将内容记录于会议记录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把意识形态培训工作列入2026年7月份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本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梳理。

6.《信访工作条例》学习与实际工作不结合。区信访局现行信访工作业务制度为2019年4月制订,新的《信访工作条例》自2022年2月已发布实施,其《办信工作制度》等一系列依据《信访条例》(2005年版)制订的制度均未及时修订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员学习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对照排查制度短板;对办信、接访等制度修订并废止旧版,经党组审议后印发执行;二是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和依托信访法治化工作新要求,完善业务科室工作制度,保证有序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三是各业务科室配合办公室完善更新各类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2月27日区信访局中心组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今年以来,组织科室人员集中学习了1次。要求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有效结合实际工作,做好了日常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等,提升了办理工作规范化;二是及时梳理工作职责,已更新完善工作制度。并组织全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各业务科室已按照新的工作制度有序开展业务。2026年2月14日,组织局全体人员对《信访工作条例》相关章节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对财务管理制度、文印管理制度、办信工作制度、网上信访工作制度等进行了更新完善。

7.信访“三项建议权”履行有差距。2025年以来共提出追究责任建议7次,改进工作建议4次,建议内容大多雷同,针对性建议欠缺。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好、规范用好信访“三项建议权”作用,落实好“谁使用、谁负责”,严格文件的使用审核和把关,针对案件情况明确具体建议,做好后续材料督促上报收集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5月份,共发工作建议函9次;二是规范“三项建议权”使用,严格落实审核把关,针对案件情况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上报材料。目前建议质量明显提升,“三项建议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8.法治建设及保密宣传教育不到位。一是法治学习和培训不足。中心组学法次数不够,2025年学法仅2次。法治培训次数不够,2022年至2024年仅2次。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强中心组学法。中心组学法实际上学习4次,符合法治学习要求次数,只是因为截止巡察报送时间原因没能统计上。例如,2025年2月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5月学习《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吃喝的若干规定》、7月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12月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二是长期坚持中心组学法;三是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增加泄密案例警示、知识测试、杜绝以文件传达代替实效宣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把学法列入中心组学习,坚持长效机制,确保学习实效。1-5月份已开展2次法律文件学习。

(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所表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仍需向深发力方面

9.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有偏差。一是公文精简过度,偏离正常工作需要。以所谓的“小红头”代替正常红头文件,自2023年以来年度工作重点不再印发正式文件,其中2025年工作重点不足2页纸且无文件编号。

整改措施:修订公文处理制度,加强拟稿审核,杜绝过度精简,确保行文严肃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文印管理制度》

10.违规使用制式公文用纸。“小红头”文件使用“大红头”文件用纸,且无文件编号;书面谈心谈话提纲,将红头文件纸作为普通打印纸使用。

整改措施:立即印制规范“小红头”专用纸,制定制度,明确红头纸仅限正式公文使用,严禁私作打印纸。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2月6日党组会议上全局通报,要求以后严格使用制式公文用纸;二是已修订完善《文印管理制度》,制度明确规定严禁使用红头纸张打印非红头文件材料。

(四)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发挥不够,党建引领高效能治理仍需加强方面

11.党组领导功能弱化。一是党组成员分工未能覆盖全局业务。信访局党组班子配置为“一正三副”,仅有副局长1人分管部门业务,且只有网信科,人民来信来访受理中心、联席复查办等重要业务科室均无党组成员分管。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组领导功能。高度重视,进行整改,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对局党组成员重新分工,确保分管重要信访业务科室,确保对核心业务科室的覆盖。分管领导分工确定后,印发红头文件。二是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重视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3月20日,区信访局党组印发《区信访局关于调整科级干部职责分工的通知》,调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来信来访受理中心。

12.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普遍缺少谈心谈话环节和会前征求意见环节,个别民主生活会无问题整改台账,辣味不足,如无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无问题整改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文件,学习规范会议程序;二是根据此次巡察整改问题为契机,开好2026年民主生活会,做好2026年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三是完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台账;四是落实开民主生活会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会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必须见人见事,批评意见需点具体问题,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会议记录须完整反映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

13.“三会一课”频次不够,记录不规范。如党课无2024年第一季度党课内容,2023年至2024年党课未记录到指定的党课记录本上。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党课会议频次,学习(2019年)58号文件;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记录党课,记录到指定会议记录本上;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做好以后的党课记录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订年度“三会一课”计划表,明确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课,每季度末对照计划自查,杜绝缺次漏次。

14.党费收缴不规范。党费收缴标准核算有四舍情况,2022年、2023年在职党员共21名党员,造成10名党员有党费少缴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巡察反馈要求进行整改,对党费少缴情况进行补缴。完成相关党员党费差额核算,逐一通知相关党员补缴差额,建立补缴明细台账,同步向全体党员公示补缴情况。二是加强党费核定审核。建立“双人双审”机制,党费核算后,由经办人、党建办工作人员交叉审核签字,确认基数金额无误后再开展收缴工作。2024年、2025年已整改到位,收缴标准核算未有四舍情况,以后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6年5月6日已对少缴情况进行补缴。

三、对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需长期整改的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具体问题: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2—2025年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频次不足,交流研讨仅2次,研讨与本领域工作职责结合不紧密;未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内容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固定列为第一议程,形成“学习—研讨—部署”闭环。二是建立季度专题研讨机制,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源头治理等结合二十大精神开展交流。三是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内容,每年至少组织4次专题学习。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已召开6次党组会,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并开展研讨。二是补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缺失内容。

2.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具体问题:本轮巡察整改过程中,尚未按程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措施:一是制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环节要求。二是完成会前所有准备工作。三是邀请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会后形成整改报告并报送。

整改结果: 完成

整改情况:2026年5月15日、7月2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3.党建工作常态化机制(党组研究党建、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会等)需长期坚持。具体问题: 党组未专题研究机关党建;支委分工调整未开会讨论;组织生活会参会人数不达标、记录不规范;党费收缴有少缴等。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每季度首月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机制,将主题教育、以案促改等纳入必议事项;二是修订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及支委调整必须集体讨论并保留完整记录;三是制订《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操作规程》,实行实到会党员不少于2/3、测评表全项填写等硬性要求。

整改结果: 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已召开首次党建专题党组会;二是2026年3月组织生活会参会率达85%,批评意见人均3条以上,测评表规范率100%;“三会一课”全部使用统一记录本,党课按季度完成2次;三是2026年5月6日已对2022—2023年10名党员少缴党费完成补缴。上述机制将纳入年度党建考核,确保不反弹。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整改政治自觉。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反复检视政治站位、责任担当和作风纪律。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防止“闯关”思想,确保真改实改、久久为功。

2.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实行闭环销号管理。由局党建办动态更新整改问题清单。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逐项验收、归档;对尚未完成或需长期坚持的事项(如意识形态风险常态化梳理、党组定期研究党建等),逐一制订分阶段推进计划,明确季度目标和可检验成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责任不松、标准不降。

3.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学习培训、材料审核等漏洞。将整改成果与各项工作任务直接挂钩,把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提升一类工作”转变,切实以整改实效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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