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长兴路街道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培训会。辖区各村“两委”干部、监委会成员、村民组长、村报账员、包村部门负责人和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长兴路街道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文件精神,并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运用等相关业务开展了培训。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提升“三资”监管水平。街道相关部门、各村要充分认识“三资”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摸清村集体经济“三资”底数,夯实集体“三资”监管责任,着力提升集体“三资”监管能力水平,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三资”监管短板。相关部门、各村要勇于直面问题,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长兴路街道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要求,认真开展梳理和筛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预防,补齐制度机制短板,着力提升“三资”管理能力。三是要强化业务指导,着力提升“三资”监管质效。街道有关部门要坚持做到常培训提能力、常检查找问题、常监督促长效。常态化做好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工作业务指导和政策解答,把好群众参与关、审核认定关、公示公开关,有效规范村组干部从政行为,规范“三资”管理职责,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