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带头示范作用,5月9日至10日,区审计局党组和区应急局党委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互相旁听活动,在交流合作互鉴中,提升党纪学习教育质效。局全体科级领导干部参加,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莅会指导。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部分。专题研讨阶段,科级领导干部围绕“审计机关党员干部如何贯彻落实好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主题,结合分管工作依次进行了发言。纪检监察组对两家单位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开展互相旁听的做法予以肯定。
会议要求,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关键在于贯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个环节。一是要坚持原文研学,增强学纪自觉性。聚焦纠正“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错误观念,引导党员干部要把《条例》原原本本学一遍,时刻保持对党纪的敬畏之心;二是要开展以训助学,清楚掌握党纪的规定。借助河南网络干部学院平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视频培训,定期梳理《条例》解读文章,提供给全体干部进行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清楚掌握六大纪律的规定要求。三是要践行以案促学,明晰党纪的红线所在。通过纪律专题党课、典型案例剖析会、“以案释纪”学习会等方式,加强对《条例》条款的深化学习,及时提醒岗位廉政风险点,引导党员干部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要落实边学边改,用守纪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按照党纪的新规定新要求依法履职,杜绝旧观念运行新办法。实践中,要引导党员干部对新旧《条例》进行修订前后的比较学习,对照新修订或新增加的条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做到“纪严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