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工作指导。召开名录库专项核查工作会议,切实摸清辖区企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数,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应入尽入、应统尽统。二是强化动态管理。建立“疑似未入库企业”和“疑似不活动企业”两个清单,在日常工作中启动动态跟踪管理模式,以季度为单位对名录库单位新增和维护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强化数据核实。通过实地核实,采集企业基础数据,实时更新统计名录库基本信息,日常监测在库企业信息变动,重点核实运营状态和单位主要信息。(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