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积极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宣传活动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7-13 16:49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郑州市信用办《关于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于6月多措并举、积极行动,动员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到条例宣传中来,迅速掀起条例宣传热潮,当好宣传员、做好践行者。

一、紧扣主题,突出重点

加强对《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全区社会诚信意识。

二、精心组织,突出亮点

1、加强专栏宣传。结合实际情况,利用我区门户网站开设的“信用惠济”专栏,加强《条例》的宣传。

2、开展标语、微信群、朋友圈等线上线下多形式宣传。

一是在政府服务大厅,充分利用大型电子屏轮番播放“热烈祝贺《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5月1日起施行”、“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共筑诚实守信社会环境”等宣传标语及机关单位公众号发布条例内容,使《条例》“进机关”。

二是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全社会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为条例实施加油助威,更好的为《条例》“进企业”做铺垫。

3、在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宣传《条例》内容,信用知识和诚信典型案例。街道办事处印制“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中原更加出彩”宣传彩页在辖区各个社区及各个商超等开展宣传活动;农商行惠济支行到东赵社区,开展强化信用宣传“进社区”活动。   

三、持续强化,下步打算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是中国第二部省级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条例》更加注重综合性信用立法,不仅规范信用信息归集、查询,还增加了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环境建设、信用行业发展的内容;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在全国首次建立了滥用职权认定黑名单的惩罚机制,首次对不履行信用承诺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下一步,我区将紧紧围绕《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条例宣传工作,提高辖区人民对条例的认知率,增强部门对条例的学习力度,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地生根,推动全区社会信用工作实现更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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