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政办〔2010〕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严格耕地保护,防范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0〕16号)。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区国土局、监察局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大检查力度,避免我区出现约谈情况”的批示,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