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郑华速冻食品厂申请,依据国有土地收购有关规定,惠济区土地发展中心拟收购该单位使用的郑国用(2004)第0441号土地证的以下国有土地:
收购土地四至:东至:清华园路,西至:中央东路,南至:滨河路,北至:苏屯路。拟收购土地面积1689.30平方米(合2.534亩)[见收购范围图]
现予以公告,其他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郑州市惠济区土地发展中心提出。
地址:郑州市南阳路169号 联系人:常秋兰 曹 鹏 电话:60335217
惠济区土地发展中心
二0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