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环保局关于《郑州市水务局的郑州市索须河花王桥-中州大道生态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来源:本站  时间:2015-12-31 11:20:09 

审批意见:

    惠济区环保局关于《郑州市水务局的郑州市索须河花王桥-中州大道生态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文号:惠环然【2015001

根据《郑州市水务局的郑州市索须河花王桥-中州大道生态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市水务局的郑州市索须河花王桥-中州大道生态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按申报内容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惠济区索须河花王桥(桩号12+140)至中州大道桥(桩号16+060),总投资5472.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地面积625.6亩。

二、该环评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工程概况及环境现状介绍基本清楚,环境影响分析较符合实际,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可以作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该项目在工程施工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要按照环评要求严格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处置措施。

1、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机械冲洗废水及生活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资源化利用,不得随意外排。

2、环境空气: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扬尘、恶臭的防治措施,防治影响附近居民。

3、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产生的噪音,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在距居民点较近的河段施工时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施工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垃圾应综合利用,不外排。

(二)该项目主要为景观工程,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运营过程中应及时补水,防治河水富营养化。

四、该项目主要为景观提升工程,因此该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环保局重新审批。

六、项目建成后,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公章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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