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惠征启﹝2020﹞ 第2号
为保障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惠济区新城街道东赵村。地块一位于东赵路东、绿源路南、园北路西、金山路北;地块二位于文化路东、绿源路南、东赵路西、金山路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二用于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组织新城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19日